康太系列会员卡,为优惠积分卡,且采用一卡多人使用的累积方法,可在康太任意一家连锁店使用。
一、 入会条件
(一)您怎样成为康太会员?
顾客在康太各连锁店消费后,可凭消费凭证及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到收银台申请填写《会员申请表》就可免费得到“康太会员卡”。
二、会员待遇
(一)、积分回报
累计积分满5000分可兑换使用积分。
1、累计积分满5000分:会员享受10%消费回报或兑换同等价值的礼品。
2、累计积分满10000分:会员享受20%消费回报或兑换同等价值的礼品。
特别说明:
消费回报不以代金券形式发放,其将自动存储在会员卡内,可换购康太公司所销售的同等价值的产品,同时亦不可兑换及找赎现金。
( 二)、积分累积回报的使用
1、凡积分达到5000分的会员有资格兑现消费回报或等值礼品。
2、会员卡积分以1分/元为记分方法
3、 积分回报以5000分、10000分或它们的倍数为兑换点。会员卡内每满5000分可兑换500元消费回报或兑换同等价值的礼品,每满10000分可兑换2000元消费回报或兑换同等价值的礼品,被兑换的积分于兑换时清除,未实现兑换的积分继续保留。以上两种抵对方式中,会员可任选其一。(如:会员卡内存有28000分,会员可减掉25000分积分,抵对4500元的消费回报或等值礼品,卡内保留剩余3000分积分。)
4、为保护会员权益,唯有会员卡注册人才享有消费回报使用权。其消费回报可在购物或抵兑时随时使用。
5.用消费回报积分消费时,其现金部分计入会员卡内作为累计积分。(如:顾客贵宾卡内存有6520分积分,其在消费时可减掉5000分,抵用500元消费回报,如配镜定单金额为920元,顾客应再交现金420元,其会员积分累积增加420分。此笔消费结束后,该卡内的积分为1520+420=1940分)。
特别说明:
1、如会员选择兑换等值礼品,每次积分回报兑换方式依据康太公司当次兑换活动说明进行兑换。
2、会员卡内的积分,在每次累计、抵兑活动结束后将自动增减其积分,会员卡继续使用。
3、当次消费回报不可用于当次消费的抵兑。
(三)成为康太会员您还可以获得何种服务?
1、每一位会员均有机会参加康太公司定期举办的会员活动。(您可随时登陆康太网站查询会员活动)。
2、每一位会员在享受会员优惠的同时,还可参加同期举办的优惠活动,享受双重优惠。(以店内活动说明为准)。
3、康太公司将不定期的为您邮寄精美刊物。
4、免费获得康太公司提供的促销活动信息。
( 四)积分查询方式
1、会员可随时登陆康太网站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2、可到各连锁店凭会员卡查询积分。
3、拨打免费咨询电话:0471-8934444
或拨打8934444及各连锁店电话查询积分(详见各连锁店电话表)
特别说明:
1、使用会员卡表示会员及持卡人接受康太眼镜于发卡时所制定及日后修改之条款权利。
2、持康太会员卡消费的顾客请遵守本使用须知及相关条款,康太公司拥有对会员守则所列条款的修改权、解释权以及停止会员使用的权利。
三、 使用说明
(一)怎样使用会员卡
在收银台付款时,请您主动出示会员卡,已交完款后,不能再补刷。退货时,必须出示与票据记录相符的会员卡。
(二)消费方式
所有会员卡均可多人消费,但不可转让他人。即:非会员顾客,只要消费时持有康太会员卡就可以享受会员待遇,消费金额累计为该卡会员的消费积分。会员购物时,可采取现金与消费回报共同使用的方法,以现金金额作为消费积分。
(三)如何办理补卡手续
如会员卡丢失或损坏,可持有效证件到康太任意一家连锁店免费补卡,原丢失或损坏的会员卡作废,其会员积分保留。
对于因窃卡、失卡或换卡等因素而造成的会员损失,康太会员服务中心毋须负责。
补充条款
1. 本会员卡的规定如与当地政府有抵触时,以当地政府法规为准。
2. 康太眼镜会员服务中心保留直接修改或终止会员奖励活动的权利,并拥有“会员卡”的所有权
3. 顾客通讯电话或地址如有变更,需主动以书信,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康太会员服务中心更正,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遗失或延误,康太会员服务中心恕不负责。
4. 顾客必须依据康太会员服务中心的规定参加会员奖励活动,不遵守规定,以及任何欺骗行为,会员服务中心将在事先通知会员后终止其会员资格并收回已持有的会员卡。违反者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所有会员资格及会员权益均由康太眼镜公司管理订立,康太公司有权保留或修改计划或条款,该变动均可能影响已累计的点数的价值。若有变动,康太公司将会提前一周将变动通知张贴于各连锁店宣传栏处,另外在康太网站也会同步通告。
6. 当您成为康太会员时,将视同您已同意会员服务中心通过手机短信、EMAIL、书信等方式为您传递会员俱乐部的信息。
7. 康太公司保留对本条款有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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